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划定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上道路行驶条件及违法责任归属。草案明确,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由车企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或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仍按传统汽车管理。这意味着自动驾驶正式从政策试点、标准规范阶段升维至国家立法层面。

希鸥网观察到,随L2级辅助驾驶渗透率快速攀升,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已达65%,法律滞后造成的责任真空愈发刺眼。此前工信部四部委2023年底试点通知要求L3/L4车辆投保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责任险,2025年12月首批L3准入车型获准在京渝试点,2027年7月将实施首部L3/L4强制性国标。但上述文件均止步部门规章与国标,事故归责、路权、保险等核心制度始终缺乏法律级上位依据。此次专章填补空白,中国自动驾驶法律制度从“补丁式修正”走向“专章式重构”。

从归责逻辑看,L3级成为分水岭。国标GB/T 40429—2021明确L3模式下系统在限定设计运行域内自主完成感知决策控制,驾驶员可“脱手脱眼”,但收到接管请求须及时响应;L2级仅执行横向纵向控制,驾驶员全程监控并承担全部责任。道交法草案将“激活状态车企担责”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法律,本质是把驾驶主体从“人”转移至“系统”后的责任链重铸:车主不再为系统行为买单,车企必须为算法决策负全责。乘联分会崔东树直言,这终结了“人全责”的旧逻辑,为事故认定和消费纠纷提供了刚性依据。

产业端的成本结构将被重塑。车企不再是交付即终局,需建立激活状态下的全链路合规能力:系统须准确识别交通信号、限速、车道线等规则,并应对“事故前瞬间退出自动驾驶”的边界场景。一位自动驾驶领域专家警告,部分车企宣传时渲染系统强大,导致用户盲信,应在交付时充分提示场景限制与使用风险。与此同时,强制国标推动用户告知义务落地,交警执法也需同步升级,监管实践将从“管人”转向“管系统+管人”双轨并行。

希鸥网认为,此次修法最大受益者是合规车企与真正投入长线研发的玩家,受损方则是靠“智驾”营销噱头收割销量却不愿承担系统安全责任的企业。法律划清责任线后,保险链条同步重构:强制责任险从企业增值服务转为硬性准入门槛,事故定责从“驾驶员过错”转向“系统缺陷审查”。利益格局中,保险公司将被迫学习算法黑箱定价,用户从“全责主体”变为“系统服务的验收方”,而车企则须将安全冗余从营销话术变为工程底线。崔东树判断,长远看自动驾驶不会随意变道、不会闯红灯、不会疲劳驾驶,全场景覆盖将令交通事故率和拥堵双降,“数亿老年人从出行困难者变为自主出行者,汽车从少数人的驾驶工具变为多数人的移动空间”。

这给创业者提出的命题,与桥水基金创始人瑞·达利欧在《原则》中对诚实与透明的拷问同构:面对毫不掩饰的事实,人本能紧张,但机构若掩盖问题,终将付出更大代价。车企若延续“宣传时无所不能,出事时系统免责”的旧习,无异于把不诚实的员工留在公司核心岗位——短期无虞,长期必爆。达利欧的务实在于,不追求“非黑即白的一杆出局”,而是区分“惯于撒谎者”与“本质诚实但犯错者”,车企对系统责任的坦诚程度,正需此般分级审视:技术冗余做到何种边界,就向用户承诺何种边界。

达利欧所谓极度透明,并非纤毫毕现,而是让受影响最深的人——用户与监管者——拥有最多的知情权。对应到自动驾驶行业,车企应公开系统能力边界、接管请求逻辑、失效场景数据,而非将披露责任推给晦涩的用户手册。他观察到,当员工和客户真正理解讨论过程时,误解便不再有杀伤力。对于智驾企业,主动公开碰撞测试数据、接管率统计、系统失效日志,短期内看似暴露短板,长期却能构筑最深的信任护城河,让“不实报道在知情者眼中不屑一顾”。

创业者的生存法则随之清晰:透明不是道德表演,而是成本最低的风险管理。每一句“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的如实告知,都在降低未来法律纠纷的预期损失;每一次对“系统边界在哪”的诚恳披露,都在为品牌积累可复利的信任资产。监管不会停留在立法层面,后续必然要求车企公开事故前系统状态数据,正如金融监管要求披露底层资产。先做到“用户问什么都能答清”的企业,才能在新一轮智驾商业化竞赛中掌握定价权——这不是合规负担,而是竞争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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