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涉世家》中,陈胜将写有“陈胜王”三字的字条放进捕捞上岸的鱼肚之中,借村民之口营造紧张氛围,为自己后续揭竿反叛提供了“客观理由”。这个人人都了解的史学故事大概是最早的舆论造势案例。
人言可畏,舆论造势已经成为现在无数行业竞争中最为常见的做法,在国内商业圈子里相互诋毁最为猛烈的2017年,美团、京东、新浪、搜狐、快手、360等6家互联网公司还联合发布了《反商业诋毁自律公约》,声称要打击商业诋毁,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可见无数企业行业都苦商业诋毁久矣。近日,获得第五届金陀螺年度区块链创新应用奖的Findora刚刚走入国内同行们的视线,在进军国内市场的半路上就被某前公司成员用舆论攻势拦截。
11月6日,金融隐私公链Findora背后实体Temujin Labs Inc.向美国加州圣克拉拉县高级法院起诉Ariel Abittan、前顾问Benjamin Fisch和前首席执行官Charles Lu,称被告因不满于看到Temujin公司财务和运营成功,联合起来阻挠公司的发展,同时准备启动竞争性企业。据了解,被告人之一的Ariel Abittan在领英声称自己是Findora前创始人兼总裁,而Temujin在诉讼中称其是一家非关联公司的投资者。
根据起诉书信息,2020年8月,Fisch先生在Findora参与了关于开放公司Zei密码库的讨论。该公司董事会明确警告Fisch,未经董事会书面批准,不得公开任何公司代码或知识产权。但Fisch试图以披露监管信息为借口,在网上发布铁木津的专有源代码,包括Findora Ledger和Zei加密库软件,这种行为存在降低Findora 账本和Zei密码库的商业价值的风险。此外,在经过合法的股权交易之后,不拥有任何股份的被告Ariel Abittan最近几周向Findora的共同创始人、现任和前任雇员表示,他仍是Findora和其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进而阻碍Findora正常业务开展工作。
除上述两个指控,起诉书上还明确写有被告人离职后更改Findora社交媒体访问权限并拒绝归还,阻止商业伙伴日常的问询工作,鼓励Findora员工离职加入被告人公司等等恶性竞争手段。作为本案的原告,Temujin表示其有权获得禁令救济,要求被告方停止对公司所有权的虚假宣传、停止盗用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停止干扰阻碍公司与商业伙伴的关系,在纠正错误的同时,获得惩戒性赔偿。到目前为止,针对以上指控,几位被告人尚未公开对此发表过异见。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人之一的Ariel Abittan背负巨额信用卡债务,在美国社会早就属于信用破产的破落户。美国属于信用社会,信用不佳通常代表诚信度程度低。在几次官司判输之后,他们通常可以通过破产来逃避赔偿责任。
这段时间恰逢Findora技术团队研发成果问世之际,国际发展趋势逐渐明朗,但一场内部团队管理人员的变动却牵扯出如此频繁的诋毁事件,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对Findora的巨大考验。区块链发展至今,寻求应用场景的竞争团队如雨后春笋,原本有序的市场规则正在被缓缓扭曲,而相应的市场监管体系还未跟上行业发展的脚步。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同行间的共识以及遵纪守法的基本道德要求,希望从业者们跳出一时的眼界局限,看透行业本质,脚踏实地运营自己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