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退休同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该《意见》聚焦实践需求,提出了十项重点工作,涵盖社会调查、矛盾化解、担任人民陪审员、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更加专业、高效。

希鸥网观察到,此次《意见》的发布体现了对退休同志经验与能力的重视,将其纳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根据规定,退休同志可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为案件办理提供参考;符合条件者还可担任人民陪审员,或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担任合适成年人,依法到场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退休同志还可参与案件调解和判后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意见》还鼓励退休同志参与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具体而言,退休同志可协助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遭受不法侵害或出现心理异常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对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精准救助帮扶。这些举措旨在从多个层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

在准入条件方面,《意见》明确规定,退休同志需具备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教育、调解、心理疏导等知识和经验;持有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等证书者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胜任工作任务;同时,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犯罪等不适宜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形。

《意见》还强调了履职要求: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应遵守保密规定;坚持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秉持客观中立立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此外,在组织保障方面,人民法院需积极整合资源,依托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培训、激励等配套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并争取财政支持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希鸥网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退休同志提供了发挥余热的平台,也体现了社会治理中对经验与智慧的尊重。从创业和商业趋势来看,这种“银发力量”的挖掘与利用,类似于企业中对资深员工经验的再赋能。退休同志在司法保护领域的参与,可类比创业团队中引入经验丰富的顾问,通过其专业知识和人生阅历,提升整体决策质量。这启示创业者,在团队构建中应善用经验丰富的人才,避免因忽视细节或过度冒险而导致失败,从而在挑战中实现持续成长。

从创业管理的角度看,此次《意见》中对退休同志工作的细化分工,类似于企业运营中围绕目标设计组织结构的思路。例如,明确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不同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这与高效团队中围绕目标而非任务设计角色的原则相契合。创业者可借鉴这种模式,在团队中设立清晰的职责分工和检查清单,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效率低下,同时注重从失败中总结教训,持续优化流程,以提升整体执行力。

在沟通与协作层面,《意见》强调退休同志需遵守保密规定并保持客观中立,这反映了在复杂系统中有效沟通的重要性。创业者在团队管理中,也应像会议主持一样,果断而开明地协调不同观点,避免群体思维或个体固执。通过明确会议目标、限定与会人数,并鼓励基于可信度的观点辩论,创业者可以更高效地达成共识,从而像“瑞士钟表”一样精准运行,推动项目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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