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煤炭稳产保供。通知要求各产煤省(自治区)和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做好煤炭稳产保供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要持续抓好监测调度,不断优化生产组织,积极稳妥推进煤矿复产达产,加快联合试运转煤矿验收,推动煤炭产量平稳回升,为经济增长和能源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同时对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发挥进口补充调剂作用、推进煤炭接续产能建设提出要求,从生产、合同、进口、产能等多个环节作出部署。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产煤省(自治区)和煤炭企业抓紧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调整完善政策举措,适时释放煤炭产能储备,全力稳定煤炭生产供应,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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